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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巴南医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科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5-03-25 20: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的要求,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代码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1

028

学术学位

100204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2

028

学术学位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3

028

学术学位

100217

麻醉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合  计

3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整体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3月27日左右

考生选择学院并上传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及操作指南参照学校通知

3月28日14:30-18:00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附一院袁家岗院区学术报告厅

3月30日-3月31日

第一志愿复试

安排详见附一院官网,保持通讯畅通

4月3日左右

第一志愿调整复试

跨方向或跨学院调整

4月8日-4月22日

全国调剂复试

三轮调剂,官网通知为准

重要提醒: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由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考生现场报道、材料审核地点在重医附一院袁家岗院区学术报告厅。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补充事项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https://yjszs.cqmu.edu.cn/)、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https://www.hospital-cqmu.com)及我院官方网站(https://www.bnyy.com/kyjx)有关通知为准

三、复试相关要求

(一)志愿填报(选择院系)

第一志愿考生须于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填报我院志愿并上传复试材料,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双面);

3.《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往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大学六级英语成绩和期刊论著证明;

5.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填写《重庆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盖章(应届生:由本科学校盖章;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由档案所在地盖章);

7.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复印件;

8.定向就业考生须填写《2025年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并盖章;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系统上传”和“现场审核”缺一不可:

系统上传要求:材料1-9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文件大小100M以内);扫描内容需为材料原件,确保清晰可辨。

现场审核要求:材料按1-9顺序整理成册(材料3交原件,其余交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存档

注:所有原件须保存至入学报到时复查。

(三)复试内容

1.匿名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含3分钟PPT汇报(不得出现姓名、学校、初试分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科阶段的学习及社会实践情况和研究生阶段学习规划等,请勿在PPT里面制作链接以免影响放映。

2.其他复试内容设定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专业素质测试、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

(四)复试流程

1.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14:30-18:00,携带指定复试材料1-9。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袁家岗院区学术报告厅。

若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无论故意或过失),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及入学资格,已入学者注销学籍并通报所在单位!

2.考核流程

(1)考核顺序随机生成,考生携带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候考区域,签到后上交通讯设备;

(2)候考室拷贝PPT,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场面试;

(3)考生作答完毕后,领取通信设备、随身物品,离开考区。

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拟录取

按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成绩再次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再次相同,按照复试成绩的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我院官网公示。

5.复试录取期间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并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复试后向他人泄露本次复试考题相关内容者;

(5)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6)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

(7)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六)拟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发送《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4)至344501437@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作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调整及调剂

(一)校内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及跨学院调整)

同一专业是指6位招生专业代码完全相同。

1.4月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通知;

2.首轮复试未通过的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向本学院或跨学院相关专业有空缺计划的方向提交申请。每名考生仅有一次同专业跨方向或跨学院调整机会。申请院内跨方向调整须重新复试;跨学院调整须提交材料并重新复试。调整志愿须与前轮复试志愿不同,可变更招生方向、所属学院或两者同时变更(例如:考生首轮复试报考第一临床学院内科学(消化系病)未录取者,可申请同学院内科学(呼吸系病)、第二临床学院内科学(消化系病)或第四临床学院内科学(心血管病)等方向);

3.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调整申请视为放弃本轮调整资格。未参加已选学院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复试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调整,但可以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

4.考生一旦拟录取,无权再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

5.校内调整复试中“提交复试材料、资格审查、复试、确认拟录取”程序同首轮复试,考生申请调整我院即为自愿按照我院要求进行复试。

(二)全国调剂

1.调剂原则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报考外单位考生,也包括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2.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学校及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学校理学(07)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学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符合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者按照学校工作通知执行。

3.其他说明

(1)学校及我院科技教育科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或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流程和一志愿考生一致。

(2)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5,按考生初试政治与外国语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若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若初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复试。

五、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师生双选工作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我院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院系选择、现场报到及复试材料提交(温馨提醒:请考生认真做好时间规划,注意各环节时间节点,随时关注学校研招网、重医附一院官网和我院发布的通知,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联系023-66234626)。

(二)复试当天提前备好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验。

(三)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核期间,请确保通讯畅通。

(四)复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八、监督和复议

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巴南医院审计监督科办公室电话:023-6629504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巴南医院科技教育科办公室电话:023-66234626。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1下载:202503251958018550.pdf:

2.重庆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

附件2下载:202503251958229279.pdf

3.2025年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附件3下载:202503251958390764.pdf

4.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

附件4下载:202503251958578452.pdf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巴南医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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